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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等级安全防控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15
 
按照《首都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平安北京”建设实施意见》(京教工[2009]18号)中关于《强化等级防控工作的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要求,针对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为有效应对国际、国内各种重大事件,突发(偶发)事故、案件,突发灾情、疫情等对学校的冲击影响,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依据首都教育系统关于校园三级综合防控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当国内外有重大活动、发生重大变动时;当国内外发生重大灾害、严重疫情时;当国家周边发生重大战事时;当校园内及校园周边发生重大事件、重大灾害、严重疫情等会影响校园的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时,校园安全防控办公室应根据事件的影响和性质等,经研究决定实施等级安全防控。启动等级防控的命令由等级安全防控办公室按照市委教育工委、高教委的命令和本校的等级需要而发布。
        校园安全综合防控分为三级:即三级常规防控、二级加强防控、一级超常防控。各单位按照网格化管理体系中的区域和职责划分要求,开展等级防控。

 一、三级常规防控。
        三级常规防控是防控工作的常态,无需发布启动指令,学校各部门按照平常时期的工作正常上班,正常值班,保安正常巡逻、值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适度从严管理校门。
        保卫处要按照“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穿行人员、车辆较多,公司上班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安排保安人员对进入的可疑人员进行查询,对进入车辆进行验证制度,实施会客联系、登记制度。
        2、全面加强校内人员、车辆、楼宇和各网格内单位的管理。
        保卫处及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规定要求,对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单位内部防控。校外人员必须经过审批方可在校内公共区域活动。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要求上报本单位内教职员工、为学校服务的非在编人员、职工家属等人员情况及底数,确保人员不失控。
        保卫处要严禁无证摩托车在校内行驶,定期对校内行驶的摩托车进行检查,并会同校内相关部门对违规者进行处理;校内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行驶和停放,对违规者进行锁车警告,张贴违规通知单,并在校内网进行通报批评。
        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产业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校内有房屋出租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及时上报出租情况,如有更换及时通报保卫处。各单位和部门必须及时上报本单位的外聘人员情况,如有变动及时通报。保卫处每半年普查一次,做到底数清,变动清。
        公寓管理部门及各院系要加强学生公寓和职工公寓的管理,加强学生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楼管人员必须加强事业心,责任感,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学生宿舍、职工宿舍等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3、严格校园活动和活动场所的管理。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凡是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培训、考试、招聘、讲座等社会活动,以及公益、文艺和体育等校园大型活动,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大型活动管理规定》要求必须经过保卫处的审批,并根据活动人数的多少、活动的性质等上报相关部门审查批准,严禁瞒报、隐报或不按规定时限上报等。
        校内的各活动场所必须符合消防规定要求,校内招待所(交流中心)要和公安部门联网,实施登记验证制度,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入住。
        4、严格重点部位和人员的管理。
        保卫处及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保卫处要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进行登记备案。各单位和部门的重要要害部位要安排专业人员不间断值守,要组织安保力量和志愿者力量对重点部位实施巡逻检查,进行防控,同时要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
各单位要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并建立档案,明确责任人和承包人,定期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同时密切关注各类重点人活动动向,及时发现、制止不良行为。
        保卫处要建立学校重点人台账,始终关注其言论和行为,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5、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严格网络和宣传媒体管理。
        校办、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及各院系,要高度关注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校园内外各类问题对师生思想情绪的影响,密切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安排教育,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网络和信息中心、团委等相关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校内媒体和网络的监管,防止发生恶意插播影像稳定的事件;要维护校园网络设施安全,加强校园网信息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良网络信息。
        6、严格技防设施管理。
        保卫处要按照上级要求安装监控设施,以达到科技创安的要求。要加强科技创安图像信息系统的检查维护,安排专人值守、维护、维修,要对人员进行培训,力争达到值机人员专业培训率100%、系统完好率100%、图像存储率100%的工作目标,为校园综合防控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

二、二级加强防控。
        根据《细则》要求,遇有重大安保任务、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敏感时期,需要对校园内人、地、物、事、组织和进出校园人员强化管理时,启动二级加强防控。在三级常规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校门实施验证管理。
        保卫处要通过会议和校园网发出通知通告,宣布校园进入二级加强防控期间,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通知到所属人员,积极配合二级加强防控期间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校门启动严格的人员、车辆出入证检查验证制度。启动校园会客接待制度,来访人员、车辆需校内有关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2、进一步加强校园综合防控。
        保卫处要进一步投入充足的安保力量参与校园综合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职责要求进行管理,进一步强化校门管理,校内各项防控工作根据需要相应强化。
        3、进一步加强对活动和活动场所的管理。
        保卫处要通知通告各部门,二级加强防控期间校内严格限制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校内体育场馆、空场、教室等场所严格限制对外出租、出借。保卫处随时进行检查。
        4、进一步加强各类值班和检查。
        校内各重点、要害部门必须有人值班,对所属部门进行检查并记录值班情况,各值班人员每天16时准时向等级防控办公室汇报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有情况书面汇报,无情况电话报告)。遇有重大问题由等级防控办公室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保卫处及重点要害部位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门卫实行双岗,保安队应急分队24小时随机待命。

三、一级超常防控。
        遇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特殊敏感时期,需要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时,启动一级超常防控。在二级加强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校园实施全封闭管理。
        保卫处要过会议和校园网发出通知通告,宣布校园进入一级超常防控期间,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通知到所属人员,积极配合一级超常防控期间所采取的各项措施。校门启动严格的人员、车辆出入证检查验证制度。启动校园会客接待制度,来访人员、车辆需校内有关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及各院系,要加强学生的宣传教育,及时把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要实施严格的学生外出请假制度。
        2、停止校内各类大型活动。
        保卫处要通告各单位和部门,一级超常防控期间停止举办一切大型活动,停止校园会议场所的对外出租、出借,校内各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3、全面加强校园综合防控。
        保卫处及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此期间要动员一切可能动员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投入校园综合防控,严格实施网格化管理,要以超常的力量配备和最高的工作要求投入工作,确保校园综合防控体系发挥最大作用,全力维护首都高校安全稳定。
        4、全面加强危机应对工作。
        保卫处及校内各单位、各部门,此期间要全面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及时发现、果断处理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性事件,加强危机时刻的媒体应对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5、加强各级各类值班。
        一级超常防控期间,学校开展七条线值班:即:校领导值班、中层干部值班、保卫处值班、学生处值班、后勤值班、校医院值班、各院系值班。各级各类值班实行零报告制度(有情况书面汇报,无情况电话报告)。遇有重大问题由等级防控办公室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中层干部休假必须报校领导批准,24小时开机待命。
        6、加强学生管理和舆情动态关注。
        学生处、宣传处、教务处、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各院系,此期间要求学生干部、辅导员必须住到学生宿舍,严密关注校内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正确引导师生的思想言行,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发现情况必须迅速及时处置汇报。
        7、加强突发事件的准备。
        保卫处要加强各种预案的完善,加强应急分队的训练,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

 

        后勤处及校医院等部门必须做好各种应急物质的准备,做好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应对各种后勤保障和伤病、伤员治疗,以及突发病情的防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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