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人事师资信息» 24岗位设置管理» 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30

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人才”发展战略,建立一支与高水平大学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围绕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总体目标,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坚持学术评价,强调质量导向和标志性成果,注重工作实绩。

2、强调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岗位设置从严从紧掌握,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3、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规范评聘程序,提高评聘质量。

二、评聘申报条件

1、教师系列、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通知》(华电校人〔2009〕23号)文件执行;辅导员岗位设置、聘任条件单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教授条件执行。

2、委托外单位进行学术评议的,学校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学历、任职年限、学术水平等方面参照我校教授的申报条件。

三、评聘程序

1、个人申报。

2、资格审查。材料受理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

3、公布岗位。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并结合其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任务,下达各单位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推荐数。

4、单位推荐。各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成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校内外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15人左右,名单报人事处备案。评聘工作小组负责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和确定聘任中级人员名单。其中,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要向评聘工作小组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简况、代表性学术成果和业绩,今后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等。非教师系列评聘工作小组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立。

5、材料公示。二级单位将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面向本单位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师生提出的异议,二级单位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及反馈。

6、校外评议。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代表性成果,由学校统一送交3名校外专家评议,2人同意方为通过,评价结果两年有效,费用自理。

7、学术评议。学校召开学术评议组会议,对各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推荐人选进行学术评议。赞成票达到出席会议专家人数的2/3方为通过,并按得票多少确定人选。投票结果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

8、聘任委员会审定。学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学校学科评议组的评议结果,审定全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聘任委员会会议同时对委托评审系列正高职人员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适时送交具有该学科评审权的“985”高校或省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9、发文公布聘任结果、签订聘任合同。

四、几点说明

1、本次评聘,业绩成果年限和任职年限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2、国家规定的以考代评的有关系列人员,必须在获得资格后方可提出评聘申请。

3、管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管理岗位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华电校〔2008〕2号)文件执行,个人申报的岗位应该与工作岗位一致。

4、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由各学院教师评聘工作小组负责,其他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成立的评聘工作小组负责,评聘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5、科技学院在编在岗人员,正高级评审由所在学科推荐,副高级及以下由科技学院组织推荐。

6、非专任教师也可参加所在学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占用所在学科的相应指标数。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各种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件为A4复印纸。

1、“华北电力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审批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情况一览表”(B4),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已发表的能够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各1份。要求与“审批表”相应栏目填写内容一致,符合各专业评聘条件规定的篇数要求。

6、近五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证明,由教务处审核盖章。

7、获奖证书或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科研项目(成果)证明需注明第几主研人,到账经费额等项目,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盖章。

8、上报材料将3~7项按上述顺序整理,写上页号,打上目录,装订成一册,上报的材料不得超过一个档案袋。相关表格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六、时间安排

序号

时   

工  作  内  容

1

11月27

学校发文,布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

11月28日—12月2日

各单位传达文件精神,研究布置相关工作。

3

12月3—12月6日

个人申报;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4

12月7

各单位将《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及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综合情况一览表》报人事处。

5

12月8—12月27日

学校下达各单位各级岗位推荐数,单位评聘并公示。

6

12月28

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推荐人员名单及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7

12月29

校外专家学术评议。

学校学术评议组评议。

学校聘任委员会审定聘任方案。

发文公布聘任结果,签订聘任合同。

 

七、有关要求

1、在评聘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评聘工作纪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政策规定、营私舞弊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在评聘工作过程中,各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针对教师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考量;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按条件、按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3、评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评议过程中,涉及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评委,须回避。

 

 

                   2015年11月27日


信息公开文件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