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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职工代表大会财经福利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15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职工代表大会财经福利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2000年5月27日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第三届教职工
代表大会暨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

一、财经福利工作委员会是教代会执委会下设的工作机构,接受教代会执委会的领导。

二、财经福利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就学校教职工的福利费的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就学校的集体福利事项(住房、医疗保健、奖励分配、养老保险等),征求群众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取人事处、财务处、行政管理处等部门有关财经福利及学校各项基金的提取使用等内容的情况汇报,监督学校财务、福利、分配等制度的执行,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三、财经福利工作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四、财经福利工作委员会定期向教代会执委会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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