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2017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在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靠学生处,人员编制另行制定。其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全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资助育人等工作。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