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郝英杰同志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0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6年3月9日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郝英杰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郝英杰同志: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招生就业、共青团、校企合作、大学理事会、校友联络方面的工作,协助吴志功书记做好基金会工作,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党委保卫部、学生处、保卫处、校企合作办公室、理事会工作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协管基金会秘书处,联系外国语学院。 其他同志涉及上述工作的分工自行解除;其他工作领导分工不变。
201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