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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0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经2015年11月19日第14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刘吉臻同志: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控制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安连锁同志:除原有分工外,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招生就业、共青团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联系外国语学院。

李双辰同志: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纪委、教代会、工会、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纪委办、校工会、审计处、监察处,联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勇平同志:负责科学研究、人事人才、对外交流与合作、期刊出版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处、人才办、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环境研究院、苏州研究院、期刊出版部,联系可再生能源学院。

其他领导分工不变。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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