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调整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07
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届满,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换届调整。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精干、高效、高素质的处级领导干部队伍,为实现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章依规,严格执行党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学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坚持发扬民主,正确处理民主测评推荐与干部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关系;坚持干部能上能下,注重干部工作实绩,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提拔重用,工作业绩差群众公认度低的不再任用;坚持干部分类管理,加强 “双肩挑”干部学术回归和专职管理干部轮岗交流。 三、年龄和任职届份要求 1.干部年龄应当能够任满一届。 2.“双肩挑”干部,任期届满回归学术岗位,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不超过三届。 3.专职管理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要求,按照能岗匹配的原则,交流轮岗,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不超过三届,人、财、物等重要敏感岗位一般不超过两届。 四、换届步骤和工作程序 (一)换届步骤:在岗调整,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先测评推荐,后换届调整;先正处、后副处;先轮岗,后提拔。 (二)工作程序: 1.任期履职情况测评和推荐。全体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对全部正处级干部进行任期履职情况测评,并对下一届正处级岗位人选进行民主推荐;院(系、部)全体教职员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期履职情况测评,并对下一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推荐;图网、后勤和校医院等单位全体教职员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期履职情况测评;学科办、科研院、教务处等部门对院(系、部)学科、科研和教学等单项工作进行任期评价。 测评和推荐结果作为任期考核的依据和整体换届调整的重要参考。 2.正处级干部由校党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绩、任期履职测评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进行平级调整。正处级空岗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 3.院(系、部)“双肩挑”行政副职由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根据干部日常工作实绩,结合民主测评和推荐情况提出初步人选,经联系校领导同意后,由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副处级专职管理干部轮岗由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副处级专职管理干部空岗通过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1.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换届调整工作顺利完成。各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要讲党性,讲纪律,顾全大局,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全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不准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中,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等非组织活动,严格执行中央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确保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换届调整工作风清气正。 4.新一届处级领导班子上任后,要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分解的目标任务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本着全面提高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任期责任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