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MBA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华北电力大学MBA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10-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MBA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敬业精神,参照《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秋季MBA)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种类、等级和标准
第三条  奖学金设MBA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MBA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第四条  MBA新生奖学金(限秋季入学考生)根据全国MBA入学考试(国家联考)成绩,新生奖学金设为四等,奖励标准和名额为:特等奖学金1名,奖金20000元;一等奖学金2人,奖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5人,奖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7人,奖金5000元。
第五条 MBA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限秋季入学考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为三等,奖励标准和比例为:一等奖学金奖金每生4000元,比例为3%;二等奖学金奖金每生2000元,比例为5%;三等奖学金奖金每生1000元,比例为20%。优秀学生干部奖金每生3000元,名额1人。
第六条  取得正式学籍并注册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秋季MBA)在校期间除根据联考成绩排名参与新生奖学金评定外,可申请评优奖学金一次。
第三章  奖学金评审条件
第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第一志愿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者;
3. 评定MBA新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为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成绩排名。
第八条  MBA评优奖学金评定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尊师重教,行为文明,团结同学,热心集体活动;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优异,没有补考或重修课程;
5、为华电MBA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第九条  MBA优秀学生干部评定条件
1MBA联合会或班委成员;
2、有奉献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
3、能有效团结同学,增强华电MBA的凝聚力,积极为他人服务;
4、能在校际、师生间搭起良好的沟通桥梁。
5、在对外活动中能塑造华电MBA的良好形象;
6、为华电MBA在学习、就业等方面能够创造一定的条件;
7、任职期间表现突出者。
第十条  MBA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1、评审
MBA教育中心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本办法,新生奖学金依据MBA入学联考成绩排名,优秀MBA奖学金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积分排名,优秀联合会干部依据在职期间表现,并根据MBA奖励条件和分配的指标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2、批准
获奖同学名单的由MBA教育中心报学校批准,获奖情况将记录入学生档案。
第十一条 MBA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份组织申报、评选。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奖资格:
(一)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行政处分者;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批评或行政处分及党团纪律处分者;
(三)不按时上课,缺勤情况严重者;
(四)有不尊重老师者;
(五)损坏华北电力大学声誉,破坏华电MBA品牌建设者。
奖学金评定后,若出现上述情况,将视情节性质扣发、停发奖学金,直到撤销荣誉称号。
第四章 附 
第十三条  如发现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当事人当年的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9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华北电力大学MBA教育中心。

信息公开文件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