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2016-10-10
2016年新生复查期间,我校未收到举报情况 关于违规事件处理办法,在《华北电力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规定: 第五条:华北电力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