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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入学教育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5-06-09

为落实《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国情教育实践环节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通过入学教育引导国际学生适应在华(校)学习生活,结合我校专业特色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国际教育学院全体国际学生。

二、入学教育时间

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第一周开展入学教育,入学教育共16学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授课时间。

三、入学教育内容

入学教育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包括中国法律法规、学校校规校纪、学分及毕业、奖学金及费用缴纳、在校(华)生活、国际学生社团等六个方面。

1.中国法律法规

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中与国际学生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案例讲解。拟邀请属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警官、派出所警官来校讲解,旨在向国际学生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国际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国际学生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规范自身言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学校校规校纪

主要围绕《华北电力大学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暂行)》《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签证及居留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华北电力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办理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的规定(试行)》《华北电力大学外国留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以及宿舍、交通、消防管理等校内管理制度进行案例讲解。拟邀请学校保卫处的相关老师作安全管理相关讲座,留学生辅导员作关于来华留学生相关制度文件的讲座,旨在教育引导国际学生在遵守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开展日常学习生活,规范自身言行,用实际行动维护学校声誉。

3.学分及毕业

主要围绕专业培养方案、选课、考试、论文以及国情教育等相关内容进行讲解。拟由本科生教学秘书、硕博研究生教学秘书分别对本、硕博学生开展与培养方案、学习计划、选课及学分、毕业流程等相关的讲座,国际学生辅导员作国情教育实践环节的讲座,旨在帮助国际学生了解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合理规划好在校期间学习任务,如期完成学业。

4.奖学金及费用缴纳

主要围绕北京市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及《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学生奖惩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学费和住宿费的缴纳等内容进行讲解。拟由本科生辅导员作北京市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要求、涵盖范围、奖学金额度以及奖惩积分、学费和住宿费缴纳等讲座;硕博研究生辅导员做中国政府奖学金管理规定、年度评审以及奖惩积分、学费和住宿费缴纳等讲座,旨在帮助国际学生全面掌握奖学金政策,明确自身优势和努力方向,为申请奖学金做好充分准备。

5.在校(华)生活

围绕国际学生在校(华)保险、就医、出行、银行卡办理、中国手机号办理、CUCAS系统使用、校园网络、数字华电、大学邮箱等与在校(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讲解。拟邀请合作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来校作保险专题讲座,北大国际、校医院相关医生作就医专题讲座,网信处相关老师作数字华电、校园网络等专题讲座,留学生辅导员做其他日常生活事项讲座,旨在为留学生提供全面、实用的生活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在中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国际学生社团

围绕华北电力大学留学生会、华北电力大学中外学生友好交流协会的社团定位、活动开展、招新宣讲等进行讲解。拟由两位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及中外学生代表向国际学生新生介绍所属社团及日常开展的留学生活动,旨在帮助国际学生新生更好了解学校资源、参与校园活动、融入华电大家庭,进一步增强国际学生新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入学教育安排

时间及学时

专题教育

主讲人/机构

第一天

1学时

在校(华)生活

辅导员

1学时

住宿管理

后勤处

1学时

在华保险

保险公司

1学时

在校(华)就医

北大国际医院或积水潭医院、校医院

第二天

1学时

中国法律法规

昌平区公安局

2学时

中国法律法规

昌平区出入境

1学时

校园安全

保卫处

第三天

2学时

学校校规校纪

辅导员

1学时

学费、住宿费

辅导员

1学时

奖学金

辅导员

第四天

2学时

学分及毕业

教学秘书

1学时

国情教育

辅导员

1学时

国际学生社团

辅导员

第五天

开卷考试



备注: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全体国际学生均需参加入学教育并进行考核,合格得1.0学分,未参加入学教育或参加入学教育但考核不合格者,来年重修。

五、学分认定

1.所有国际学生新生均须按时参加入学教育,辅导员记录新生(重修学生)考勤,考勤达标者可参加入学教育考核。考核方式为开卷考试,考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

2.入学教育环节可不填写《国际教育学院来华留学生国情教育实践环节培养手册》,取得该环节学分的学生名单经国际教育学院审核公示后,分别汇总至本科生、研究生教务秘书,由教秘统一在教务系统录入学分。

3.作为优秀新生代表在开学典礼(学校或学院)发言(中文)的国际学生,考核成绩额外加10分。

六、其他

本方案自2025级国际学生新生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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